宝宝一个月只上十天学,托费不给退,只退伙食费,这样合理吗?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只要上一天学,都不给退”
幼儿园的答复让家长们心寒...
宝宝一个月只上了十天幼儿园,
却要负担一个月的托儿费。
只退伙食费,
不退管理费!
这样的方式,
合理吗?!
孩子十月份只在幼儿园上了十天,在交下月托费前我们申请退上月托费,园方说钱已上交,不能退了,只能退半个月的伙食费,而且托费里还有每月固定的400多管理费,只要上一天学,都不给退,请问幼儿园这样合理吗?
A1:
您好!我国法律法规对幼儿园收、退费都有严格规定,幼儿园这种不退托费的行为是存在不合理之处的,您可以依法要求幼儿园退还半个月的托费及20天的伙食费。
根据《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辽宁省内幼儿园只能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三项。其中保育费的收取应按照幼儿每月实际在园日收取:若实际在园日累计不足3天(含3天)的,按实际在园日收取保育费;若超过3天不足10天(含10天)的,按半月收取保育费;若超过10天的,按月收取保育费。而伙食费则是按日收取。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孩子本月在幼儿园上学十天,因此应该按照半月来收取保育费,而伙食费则应按照10天据实收取,您可以向幼儿园合理索要这部分退款。
最后,希望您的事情能圆满解决,祝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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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本地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没有合同,只有收据,现在交了一半的房钱,剩下的一半钱给钥匙时再交,这样的房子可靠吗?有没有法律维权?
A2:
您好!小产权房在性质上不属于商品房,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因此并不能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一旦出现问题,购房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保护的。
律师现将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风险告知给您,请您根据自身情况予以注意:
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小产权房是不能合法转让过户的。
第二、如果是属于违法建立的小产权房,则有依法被拆除的风险。
第三、假如遇上国家征地或拆迁的情况,购房者很难获得补偿。
第四、小产权房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备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律师建议您尽量避免购买小产权房,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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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我老公用我名字的银行卡刷卡买房子,付了部分房款及定金,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我老公与对方签订了订购单及购房协议,上面是他签的我的名字。现在我想退房款,可是对方说定金不退,我说我没有全程参与买房,我要退钱。对方说你老公签了就代表你一家人。我想请问我这钱能退回来吗?盼复。
A3:
您好!您老公代签字的购房合同已经生效,在定金给付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即使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不同意,但只要他人对此情况不知情,且有理由相信这是出于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并不能判定售房商是否知道实情,律师分两种情况来解答您的问题。
第一种情况,若售房商在知情的情况下与您老公签订购房合同,则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您老公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您的名义购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您可以拒绝追认合同,主张合同不生效,则售房商应退回您所有的购房款和定金。
第二种情况,若售房商确不知情,则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有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售房商同意退还购房款,对于定金部分也是有权利不退的。
律师建议,由于未描述清楚具体的案情,所以请您比照以上两种情况,理清思路,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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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2014年,我们十几人经一个叫李某的人介绍,与一家装修公司签约,签完合同后才知道公司是骗人的,骗了每人2万至今未还,人也找不到,只有手机号码,我想问一下这个介绍人有责任吗?
A4:
您好!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该装修公司的行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对于这起诈骗案中介绍人的责任,根据您的描述,律师分三种情况来解答您的问题。
第一种情况,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事前并不知情,只是起到了居中介绍与联系的作用,且未收取任何费用,则介绍人一般没有法律责任,不需要对受害人负责。
第二种情况,如果介绍人在事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一方有诈骗企图,甚至是与对方合谋诈骗的,则介绍人与诈骗者构成共犯,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种情况,如果介绍人不知情,但没有合理审查装修公司的有关信息,已经收取了中介费。那么介绍人也存在一定过错,也应该负有法律责任,可以主张其承担一部分您的损失。
律师建议,由于未描述清楚具体的案情,所以请您按以上三种情况比照后,及时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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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来京购车被骗,还给的假临牌,在不知情况下,在路上被扣,该怎么办?
A5:
您好,对您的遭遇感到十分遗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的临牌处罚是比较严厉的,由于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用了汽车销售商提供的假临牌,建议您向交警详细说明真实情况,争取减轻责任与处罚。
对于汽车销售商提供假临牌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建议您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销售商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律师在这里提醒您,以后需要办理临牌应到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受理点办理,避免拿到假临牌的风险。
感谢值班律师:
(周旭亮 北京市)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这个冬天,
说法君愿陪你度过漫长时光。
实习小编 | 郭晓东
实习法务 | 申德杰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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